标题:按摩店无证无照违法经营
被举报人:小孙庄按摩店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小孙庄村栖湖北园2号楼4门101室
举报事项:1、无照经营、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资质、无健康证
举报要求:1、立案查处并公示处理结果
2、书面回复举报人相关处理结果
事实及理由:
我是西青区栖湖园租户,现向贵局举报小区内违法经营美容美体店,并违法出售三无化妆品、保健品等违法行为。天津市西青区王稳庄镇小孙庄村栖湖北园2号楼4门101室有一家美容美体店铺,长期提供纹眉、减肥、拔罐、拔血罐等涉及医疗服务的美容美体项目,但并未办理相关经营资质,相关服务人员频繁更换,同时也并无医疗从业资格,甚至没有健康证等经营场所必备的证件,存在巨大人身安全和消防隐患。
被举报人违法行为,应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第六条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
第九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查处部门举报无证无照经营。
查处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安排人员受理举报,依法予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查处部门应当告知处理结果,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十三条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