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邓* 提问时间:2019-07-25

标题:个人社保异地转移手续问题

您好;

我原籍湖北十堰,99年毕业分配到教育部门,工作5年后我离开原来单位。并2017年办理正式离职手续。当时原籍县人社局说我有社保存根账户只是自己一直没开通办理。(且99年至2013年为全额,2013-2015只有个人部分没单位部分)2018年开始在天津工作并交有2年社保。不知我这种原来事业编的能否转移到天津,若能需要什么手续。若不能当前政策该如何办理。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9-08-05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市民问题建议通过用人单位向所属参保社险分中心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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