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信彩虹城二期业主。根据当时签订的限价房合同,该开发商应于2018年6月30日交房,但是该开发商一拖再拖,直到2019年6月30日方才交房。在交房前发的《入住通知书》当中,开发商明确说:具体赔偿及补偿方案,将于2019年7月14日前统一安排,请您耐心等候后期通知。然而直至7月25日,经电话询问,售楼处工作人员表示未接到相关工作的安排。请主管部门给予督促。
鞠*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7月27日
鞠*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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