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肖* 提问时间:2019-07-22

标题:南湖红星星湖苑小区物业费过高物业不作为

南湖星湖苑小区物业费过高,物业不作为,且众多霸王条款,车位建设与买房宣传不一致,虚假宣传,高层不直通地库,车位只卖不租,虚高价格与房价不匹配。业主只好把车停放小区外侧道路,物业举报交警贴条,通过各种手段逼迫业主购买车位,想问在扫黑除恶的主旋律下,如此黑心物业,欺压业主,政府是否可以为民解忧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9-07-3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对于收费过高一事,经与物业服务企业了解,现该小区高层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为2.54元/平米?月;多层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为3.36元/平米?月,均未超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收费标准。该小区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为高层基础物业服务费为1.81元/平米?月,机电设施设备运行养护费为0.73元/平米?月(合计2.54元/平米?月);多层基础物业服务费为3.36元/平米?月,机电设施设备运行养护费为0.22元/平米?月(合计3.58元/平米?月)。

对于业主反映的物业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我委已约谈该小区项目经理,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进行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将派遣专人对园区卫生、绿化、公共秩序逐项进行整改,提升小区整体服务。对于该小区的物业服务,业主可提出具体事项,我委将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整改。

 

武清区住建委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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