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投诉杨柳青镇江南城房屋质量问题
尊敬的领导:
我是西青区杨柳青镇宝安江南城二期13-1301号楼的业主,本人2017年8月与天津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约定2018年12月25日交房,但开发商在拿不出政府官方文件的情况下以西青区要求停工为由通知本人交房日期延期至2019年7月12日,近日在交房前本人发现顶楼阁楼严重漏雨,屋内有多处渗漏及多处积水,本人将积水和漏雨视频及图片交予开发商,但开发商以房屋检验合格为由对本人提出的维修及赔偿诉求置之不理,多次交涉无果,为维护本人正当权益,现有以下问题向您反映:
1.本人新购买但未交付的房屋即存在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如此显而易见问题是否如开发商所说检验合格?本人未交即漏的房屋漏水问题该找那个部门维权?
2.我市大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还出台了津八条,为何天津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延期交房长达270余天却拿不出政府官方文件?事实真相是否真如开发商所说?能否公正透明、公示于民?
3. 天津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宣传广告上明确实行人车分流,但事实情况却并非如此,建成小区内地面停车位、行车道一应俱全,多位业主要求维护正当权益,却遭开发商蛮横拒绝。
4.房屋交付时楼梯间、小区入口、地下车库等硬件设施均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但开发商一直不予解决。
相信人民政府不会对奸商欺压坑骗人民群众的情况置之不理,不会不给我们老百姓做主,不会任由开发商一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感谢您百忙之中阅读我反映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