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西务镇木厂村村民。2008年上学原因户口性质就地农转非,但户口一直在村里面。后来天津市不在区分户口性质,统一为居民户口,但村里为什么收回我的个人承包地?是不是违背法律?一本人户口一直在本村,属于村集体户口。二现在天津市已经不在区分户口性质,统一为居名户口。请有关主管部门认真调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查,因该村历史形成农转非收回承包地是村民自治形成的,2008年收回该村民个人承包地,该市民默认收回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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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因该村历史形成农转非收回承包地是村民自治形成的,2008年收回该村民个人承包地,该市民默认收回的事实。
武清区河西务镇人民政府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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