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9-07-12

标题:二手房供热纠纷

本人是2019年3月购买永丰楼二手房,该房屋在2019年3月办理房屋过户,在办理供热过户时,发现原房主自使用至卖出期间的供热方面的相关费用从未缴纳过。红桥区供热站要求,需要缴纳齐全后,才可以给开通和办理供热过户手续。

本人为新房主分别在5月,6月,7月多次拨打电话8890服务热线反馈改问题。

现由于原房主不到场协助办理,也变更了电话,无法联系。

本人诉求,红桥区供热站给予新房主办理该房屋自2019年3月起的过户手续,及后续开通供热工作。一并澄清原房主不缴纳的费用与新房主无关。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9-07-17 是否超时:否

王**: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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