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小院公产转私产后的产权问题
致相关领导,
本人6月下旬咨询的问题(如下),至今没有明确回复。请问一次回复二次回复有何意义,还不如实实在在,脚踏实地的给纳税人办点实事。
如下为过往问题,以及回复。
主题
小院的产权以及使用权问题
内容
各位领导,
我想咨询下,我的房是一楼,小院和使用面积在公产房本上有体现,但是私产证没有体现。请问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可以按照法律法规解释为我拥有小院的使用权,但是没有产权?
谢谢
此致
查询码
0004207976882
提交时间
19-06-21 09:40
当前状态
已答复
处理结果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并尽快进行回复。
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政府
2019年6月
二次处理结果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并尽快尽心回复。
祝您生活愉快!
南开区政府
2019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