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吴** 提问时间:2019-07-06

标题:关于无驾照人员驾驶教练车造成交通事故问题

事发时间2019年6月14号17时.挂有天津市城防驾驶员培训学校的教练车,牌照为(津C6341学)号小型轿车,在天津市静海区杨成庄大寨路宏盛园小区门口倒车撞到行人吴杨,至吴杨受伤交通事故,经交通队调查,驾驶教练车肇事人员驾驶证处于注销状态。我与驾校联系多次,驾校一直逃脱问题,不予答复。

请问各位领导,本次交通事故,驾校有无对教练车管理不当,在这样的驾校为什么还能继续教学。

请给予回复!

反 馈

回复部门:公安交管局 回复时间:2019-07-22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9年7月16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反映的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涉及驾校内部管理问题建议您向交通局运管部门进行反映。如有疑问您可继续留言,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

 

天津市公安局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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