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19-07-05

标题:房屋质量维修

本人于2016年底购买佳和雅庭房子,交房后发现房屋存在窗户漏风,墙体裂缝等质量问题,多次向物业报修,可开放商(天房集团)已在拖延,忍受两年之苦。今日,接到物业电话反映,开发商答应维修,但对于墙体裂缝只做表面抹灰找平处理,不恢复原样。如采用这种方法,我还需要自费进行墙面装修处理。假设为了不让装修的房屋不被维修破坏,难道我要等开发商两年?等其维修完再装修,再入住?我想问有关领导,向天房这种大国企,2年对于住户关切的质量问题不予处理,做事推脱,进行破坏性处理后不予恢复是否合理合法?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9-07-11 是否超时:否

陈**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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