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冉** 提问时间:2019-07-02

标题:建议拆除43年房龄的预制板楼房

市建委领导好,我是河东区常州里的居民,我住的1976年建的预制板楼房,距今约43年了,此房不抗振,2008年汶川地震后,国家就要求各地拆除预制板楼房。据悉预制板使用寿命30年,砖混使用寿命50年。在此,恳请领导本着安全的原则,能否将此处的预制板楼拆除。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9-07-08 是否超时:否

冉**: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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