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9-06-29

标题:卫生间顶管道漏水物业不给维修

我家卫生家楼顶管道漏水找物业维修物业不管,反映问题到物业管理办公司也没有解决,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9-07-0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了解,漏水部位为楼上下水管与三通接口处,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物业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保修期限届满后,业主对专有部分负责维修、养护;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负责维修、养护。因此业主应对专有部位负责维修,我委已要求物业企业将此情况告知楼上受益业主。

 

武清区住建委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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