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屈** 提问时间:2019-06-28

标题:知青子女为什么不能参与集体资产股权分配

我们是天津市武清区黄庄街城上村的知青子女,我们生下来就是农业户口落户在本村,80年随母亲参加工作转成非农业户口,一直都在村里,没有签出过,为什么我们不属于村集体成员?不能享受分配村集体资产的权利?和我们同样条件的大中专非农业学生就享受分配资产的权利?对我们这些人来说太不公平了,恳请领导查询真相,还我们一个公道!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9-07-0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由于城上村非农业和农业户籍人员因为产权制度改革问题产生对立情绪,经户代表表决不予非农业人员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身份认定,只给予本村毕业大中专学生无固定工作的以认定。这项条款是经城上村户代表进行表决的结果。我街道对此问题很重视,多次协调村民代表两委班子和非农业人员代表意见,但最终无法形成令其满意的方案。

 

武清区黄庄街道办事处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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