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武清区恒茂橡果建筑延期交房
对于贵方于2019年6月23日邮寄给业主的《延期交付房屋通知》,业主经讨论,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及诉求:
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由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于2017年8月21日印发,《天津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由天津市环境保护科技信息中心于2017年8月31日印发。而贵方发售汇尚园项目住宅并与业主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是2017年9月下旬,由上述文件导致的停工属于可预见事由,不属于《合同法》认定的不可抗力,所以贵方的行为属于逾期交付商品房,应承担违约责任、对业主进行赔偿。
二、政府部门对项目的验收时间属于可预见事由,不属于《合同法》认定的不可抗力,验收时间长度应已包含在交房日期之前,由于贵方原因导致的验收延期,贵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对业主进行赔偿。
三、关于建筑施工方面,业主发现以下五方面的问题:1、小区地势低洼;2、朝南卧室窗户开窗过小,与样板间的窗户开窗大小不一致;3、楼梯扶手摇晃,存在安全隐患;4、一楼小院存在争议;5、绿化是否达标。
请贵方在住宅交付前及时整改,如不存在问题,请贵方拿出相关证据,给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四、由于贵方于2019年6月23日邮寄给业主的《延期交付房屋通知》没有明确告知交房时间,请贵方拿出诚意,重新发布通知,明确交房时间和赔偿方案。同时请贵方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及后续清扫工作、推进验收工作顺利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