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9-06-28

标题:关于恢复业委会的流程和条件

我所住的小区,因为前任业委会主任卖房搬家之后,没有办理交接手续,将业主大会的图章也一并带走了,导致业委会无法正常继续开展工作。2018年10月,鉴于业委会不能正常履职,经属地居委会报当地政府,业委会被解散。但是现在小区出现了一些问题,居委会的解决方式又不能领居民满意,因此部分业主想恢复业委会,经向居委会咨询,居委会称不清楚如何恢复。因此我谨向贵委咨询下,这种情况下,如何恢复小区的业委会,也即需要具备什么条件,需要履行什么样的手续。希望能尽快得到答复,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9-07-01 是否超时:否

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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