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王顶堤故里堤翠家园的楼房。合同规定2018年12月31号交房。至今2019年6月27号仍没有交付。今日王顶堤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贴出王顶堤故里交房通知。没有提出延期赔偿。包括我本人在内都提出起诉。这样群体起诉会有什么后果,不起诉就不能赔偿吗?请上级领导过问此事。能否协商解决。谢谢领导!
赵**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7月1日
赵**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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