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看微信推文说2019-6-1启动天津采暖费收费,6月缴费优惠3%,7月优惠2%,8月优惠1%。请问咱武清是否有相应的优惠政策?如果有优惠政策的话,去哪里缴费呀?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您家位于天津市武清区天鹅湖壹号。到目前为止天津市武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没有接收到取暖收费通知和优惠相关政策。根据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用热户应当在当年12月31日前向供热单位全额交纳供热采暖费,逾期未交费的,应从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日违约金额最高不得超过以面积计费方式计算的供热采暖费的千分之二。供热单位对逾期未交费用热户停热的,停热期间仅按停热天数收取热能损耗补偿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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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您家位于天津市武清区天鹅湖壹号。到目前为止天津市武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没有接收到取暖收费通知和优惠相关政策。根据天津市供热采暖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用热户应当在当年12月31日前向供热单位全额交纳供热采暖费,逾期未交费的,应从逾期之日起按日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日违约金额最高不得超过以面积计费方式计算的供热采暖费的千分之二。供热单位对逾期未交费用热户停热的,停热期间仅按停热天数收取热能损耗补偿费。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心!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武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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