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公产房不买卖不承租住了两波人怎么回事?所用水电至今无人买单
本人住的为伙单,之前为五保户,后去世,此房本人一直有意向买或是承租,房管站告知不出租不买卖,此后住了两次人,第二次搬东西住人数多造成老伴心脏病情加重,一直看病,四月二十来号住进来的,我们多次找到房管站,无果。最后一次态度很不屑不愿意接待,女婿着急发生了一些口角以后勉强接待敷衍了事,并没有解决。女儿打8890以后搬出前后一个月水电用的我们自己的,当初建昌道房管站口头承诺“不会亏待”。可是水电到现在没有人理会,也没有相关部门联系我们解释这个问题,只有三条正在调查的短信~~8890一个多月一直是再往上报没有回复,女儿要投诉也不接受投诉~~我想请问水电谁买单,而且对于不承租不买卖的房租住人是住的什么人呢?这又是个人行为还是国家行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