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孙** 提问时间:2019-06-17

标题:翠亨中小学西侧晚上唱歌扰民的问题

全市都在实施文明条例,但晚上8点露头开始在翠亨中小学西侧,即翠亨路与强国道交口处,南向北方向200米处左右,翠亨路东侧有块休闲空地,有人唱歌扰民。天津市文明条例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不允许唱歌扰民行为。且明确指出由公安机关处理制止,为什么还有这种扰民行为?难道条例没有用?(有图片有视频,不用电话回复,只看后续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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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9-06-2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泉兴路派出民警已经依法告知其降低声音,不能扰民。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公安武清分局

2019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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