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畔简餐位于中海四信里二号楼底商。制作餐饮过程中产生异味。经窗口直接排到小区里,污染周边住宅空气质量。问题如下:四信里是前年刚建好的新小区,且底商并无专用内置烟道,应不符合明火制做热食的餐馆标准。请问河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工商局,是以何凭据对此餐馆进行审批通过?我需要明确且具体的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给市场委相关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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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委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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