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要求,各单位有义务配合做好打非宣传,我们将打非宣传海报贴在了商铺门上,方便居民看到,现市容的要求我们必须揭掉,为了保护市容,不乱张贴广告,这个我们可以理解也理应配合,但是像打非、打黑这些保护居民权益的正常宣传也一定得揭除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市民反映情况为执法人员依法清除橱窗贴画。根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临时悬挂、设置标语或者其他宣传品的,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并到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手续。经许可悬挂或者设置的,应当在许可的时间和范围内悬挂或者设置,并在期满后及时清除。未经许可或者不按许可内容悬挂、设置的,责令限期清除,并处五十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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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市民反映情况为执法人员依法清除橱窗贴画。根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临时悬挂、设置标语或者其他宣传品的,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并到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许可手续。经许可悬挂或者设置的,应当在许可的时间和范围内悬挂或者设置,并在期满后及时清除。未经许可或者不按许可内容悬挂、设置的,责令限期清除,并处五十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武清区东蒲洼街道办事处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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