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荣乐园交房期间强迫业主缴纳装修履约金、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服务费。
天津华厦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荣乐园物业中心在办理业主入住手续期间,违规收取多项费用,如:装修履约金(装修押金)2000元、装修垃圾清运费5元/平米(建筑面积)、装修服务费200元/户。在办理入住期间强迫业主缴纳上述费用,如果不缴纳就拒绝为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另,物业公司就是一个服务公司,非国家职能机关,有什么权利收取装修履约金,并在装修之后对其进行克扣?且,在收取完装修垃圾清运费之后,又收取装修服务费强迫业主统一使用物业提供的垃圾袋和一次性马桶,此行为已经管到业主的家里了,业主买的是商品房并不是来住监狱的,此行为明显侵犯业主的权利!
希望能给明确的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