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村委会在我家旁边建筑2层高楼,影响我家采光
您好,我是蓟州区下窝头镇西坨子村民,近期我村要在距离我家房屋西侧8米远的距离建造2层村委会办公楼,我家人认为楼房距离我家房屋距离太近,会影响我家的采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2009修正)》第八十三条 相邻关系: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依照以上条例,村委会属于违法建筑。我家人找村里姚姓书记反应无果,继续找镇里吴姓副书记反应情况同样无果,两人口径一样 ,坚持要在我家附近建造办公楼。今日已经进行划线,明日就要进场施工,请政府为我家人做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