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泰康人寿天津分公司员工产假的问题
市人社局领导们好:
我爱人是在泰康人寿天津分公司就职,我爱人于5月13日剖腹产生了二胎,公司给出的产假只有98天,据了解天津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女职工剖腹产给出的产假应该是143天,但是公司就是不予兑现,且告诉我爱人到期不上班的话按旷工处理,请问人社局领导,公司的这个做法有什么政策依据吗?要不符合政策的话我们怎么去维权呢?
市人社局领导们好:
我爱人是在泰康人寿天津分公司就职,我爱人于5月13日剖腹产生了二胎,公司给出的产假只有98天,据了解天津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女职工剖腹产给出的产假应该是143天,但是公司就是不予兑现,且告诉我爱人到期不上班的话按旷工处理,请问人社局领导,公司的这个做法有什么政策依据吗?要不符合政策的话我们怎么去维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