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李** 提问时间:2019-06-10

标题:关于泰康人寿天津分公司员工产假的问题

市人社局领导们好:

我爱人是在泰康人寿天津分公司就职,我爱人于5月13日剖腹产生了二胎,公司给出的产假只有98天,据了解天津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女职工剖腹产给出的产假应该是143天,但是公司就是不予兑现,且告诉我爱人到期不上班的话按旷工处理,请问人社局领导,公司的这个做法有什么政策依据吗?要不符合政策的话我们怎么去维权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9-06-14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工作人员已与市民电话联系,为其解释产假的相关政策并告知其维权途径。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市人社局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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