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闫* 提问时间:2019-06-08

标题:万城聚豪物业不作为,而且车位费用不按照合同收取

第一 万城聚豪小区 交房时明确写出地下停车位租用位150现在物业要收取260元每月的车位费用,

第二 2018年物业经理说对物业的财政对全体业主公式,截止到2019-6-8还未见任何公式。

第三电梯里都是广告物业也不管,广告的收支明细也未曾公式

第四 基本上大部分小区业主家里墙面都有不同程度的裂纹,物业不主动给修,而且马上就出质保期了,出了以后他们就不管了 希望武清区政府帮忙解决。。。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9-06-1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经查该小区物业服务服务企业收费方式属包干制。依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管理服务费,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计费方式”。物业服务企业自负盈亏,不必向业主公示。对于园区电梯广告问题,经与物业服务企业了解,属于开发企业私自张贴。我委已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将业主诉求告知开发企业,不得私自在园区内张贴广告,同时派遣专业人员对园区内广告进行清除。

 

武清区住建委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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