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曹子里碧桂园莫奈的湖物业问题引发的一系列政策问题
您好,
我是该小区的业主,该小区刚收房,物业公司为广东碧桂园物业有限公司,物业费为3.1/平/月。并且没有相关服务细则,合同内容粗略,都是物业条例的内容。并且与周边小区严重背离。与物业相关部门交涉(有录音),物业也说不出具体服务细则及优于一级标准的特殊服务,他们物业公司称为“超A服务”,不受价格相关法律条例约束。
1.业主对目前该物业收费存在质疑,已经严重超出了http://fzgg.tj.gov.cn/gzcx/syjgcx/wyfw/201307/t20130708_30049.shtml及《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 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和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照服务标准和对应的收费标准实行级别管理,各等级收费标准为中准价格。开发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协商确定物业管理基本服务费时可在中准价格基础上进行浮动,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20%。”规定的一级物业收费标准。他们的定价标准是否存在问题,如何通过的如此高价?
2.我咨询天津市物业招标中心,他们答复我招标中心不承认发改委及国土资源局2015年发布的541号文件,不对参与招标的企业进行限价。请问发改委网站发布的物业限价是否有效?为何对招标中心实施物业招标没有约束力?
该文件为保障民生提供了依据,为何相关政府部门不执行,让相关企业侵犯老百姓的正当权益?请做出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