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王** 提问时间:2019-05-31

标题:武清区杨村镇关于物业合同从新签订问题

您好:(1)我想请问武清杨村运泽物业为什么以房管局的名义从新签订物业合同?(2)为什么物业合同每户增加3-5,而在房产证上又不体现出来增加的这3-5平米?(3)为什么每户收取82.5元依据是什么??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9-06-0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诉求人所反映的增加5平米为实际测量产权面积,所签订的合同为天津市规范房屋产权登记合同。诉求人所反映的82.5元,为代区不动产管理中心收取的。

 

武清区杨村街道办事处

2019年6月6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