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牛** 提问时间:2019-05-25

标题:物业不经业主同意擅自在楼道大厅安装自动收货机

政府领导你们好,我是武清区杨村镇泽信金汇湾的业主代表,我向政府投诉泽信物业不经业主同意就在楼道安装收货机,造成了广大业主的不满我代表业主找到物业公司,最后物业答应一周内拆除,可是一周过去了物业不但未拆除还叫商家园区内设置宣传帐篷,因为目前本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物业肆无忌惮的侵害业主的权利和利益,我们希望政府能够责令他们对业主的侵害行为还我们一个安静舒适的家。谢谢领导能够重视起来。泽信金汇湾全体业主。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9-06-03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依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管理局是本辖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您的问题建议向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您也可以联系便民服务专线,联系电话:88908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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