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吴* 提问时间:2019-05-25

标题:关于新建小区停车收费标准的问题

近期小区业主与物业关于小区内停车收费问题矛盾很大,现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请问《关于天津市商品住宅物业管理小区机动车存车收费标准的通知》(津价房地[2000]262号)与《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天津市商品住宅物业管理小区机动车存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津价房地[2000]665号)是否仍有效?如果已废止,请提供目前在执行的相关标准。谢谢!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9-06-14 是否超时:否

吴*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5月28日

吴*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建议向物价局咨询。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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