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锦绣香江开发商 违法滥收电商费
尊敬的领导,您们好1
本人是锦绣香江芙蓉湾A区业主,本人于2016年5月份在宝坻区锦绣香江健康小镇购买一套92.25平米商品房,具体楼号芙蓉湾A区1-2-302室。当时在与销售谈妥了合法的购房款项后,锦绣香江销售告知必须额外支付5万元的电商费,最后只开具了收据没有正式发票。我想请问一下,我缴纳的购房团费是法律规定的吗?如果不合法,我怎么要回不属于购房发票中的5万元。
另外想问问各位主管部门,这是不是属于欺诈消费者。因为当时不懂,他们说什么是什么,就是为了买房,费用直接在售楼处收取的。我们业主也自告奋勇,多次与开发商协商退回电商费,均无果。还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助解决。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