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汤** 提问时间:2010-08-20

标题:育才园小区物业不履行职责

相关部门,静海育才园小区物业收取物业费后不履行物业职责,我家房子一直漏雨,多次向物业反映,也缴纳了物业费,物业一直拖着不给修理,已有一年的时间了,说房屋过了保修期,开发商不管,他们只能让用维修基金休息,曾经登记过各家漏雨的情况,但是很长时间过去了,未看见他们采取何措施为业主修房,家里的墙都被浸湿的一塌糊涂,他们拿钱不办事,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找哪个部门反映,哪个部门会管这个事情呢?

附件:

反 馈

回复部门:静海区 回复时间:2010-09-03 是否超时:

尊敬的“汤**”网友: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正在办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8月26日

尊敬的“汤**”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静海育才园小区物业收取物业费后不履行物业职责的问题。县房管局经调查核实,您居住的育才园小区于2003年7月前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您反映的屋顶漏雨问题,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已超过了保修期。同时,依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物业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保修期限届满后,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负责维修、养护。”因您是于2009年购买的二手房,原业主在使用期间未向物业公司、或施工单位反映该问题,致使该套房屋的屋顶漏雨问题在保修期内未予以修复。
针对您反映的情况,经与物业公司项目经理沟通,他答复于近期协调施工单位予以解决。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静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9月03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