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网友:
收到您的问题我们十分重视,立即向县相关部门反映此情况。请您耐心等待。我们会以二次答复的形式尽快给您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8.24
尊敬的刘**网友:
关于您所提的问题,我们已责成县国土分局查处。经调查,许家台乡东窝铺村主任刘怀江(2009年6月至今担任),在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情况下,于2008年7月在其自留地上建楼房,欲用于开农家院,该行为属于未经批准擅自占地施工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第44条规定。县国土分局执法人员正在会同镇政府工作人员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责令其限期自行拆除。如限期内不拆除,县国土分局将依法进行查处。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