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9-05-21

标题:天津阳光世纪装修公司欺骗顾客,隐瞒重要条款,没有尽到告知义务

设计师以赠送水电米数,除去电器和家具报价均含括进行虚假宣传,报价单中故意隐去水电单价。签合同时,隐瞒隐蔽工程重要条款,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水电改造过程中,不出设计图纸,不给工程预算,价格有大幅出入不及时告知。

要求设计公司按照协商内容赠送水电米数而非型材;水电改造单价远超天津定额,要求限定在合理范围;提供水电设计图纸,工程预算单。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9-05-22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您反映的问题建议联系天津市住建委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您也可以拨打天津市便民服务专线反映,电话:88908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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