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物业公司违反规定转让物业服务项目
位于河北区平安街四号的“港联不动产天津分公司”违反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将其所管理服务的15个小区,在没有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擅自分批把小区转给其他的物业公司经营。具体详情在附件内。
平心而论,港联公司的物业服务还是不错的,很专业,但是这种不明原因的不负责的行为首先违反了《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同时又给业主造成了一定的伤害,目前第一批的9个小区在新的物业公司管理下比较混乱,大门随意进出,楼门洞开,外人随意上下,业主怨声载道。我们业主要求政府职能部门及时纠正港联公司的错误行为,让其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制止下一步6月份的项目转让行动,给业主一个平和安静有序的生活环境。
同时,参与违规交接的几家物业公司(接收方大港油田物业公司又把项目转给了天津市宝石花物业公司了)的行为违反《天津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请天津市住建委相关部门给予查处纠正。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