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请求协调天津星耀投资有限公司退还购房款2万
1、开发商涉嫌并未对合同及其附件等做告知义务,未公示五证,用空白的预定合同催促诱导本人签字,签字时也没机会查看条款,事后发现存在诸多不合理条款及格式条款。2、涉嫌阴阳价格欺诈的违规行为,现场公示价格9949元一平并告知标价就是房价没有优惠,后面查实备案价是9951元一平。3、涉嫌故意隐瞒周边不利因素,事后发现房子附近有搅拌站及信号塔,无论空气和水源都有影响,但销售员此前只字未提。4、涉嫌虚假宣传及欺诈,承诺2021年6月30日交房,180日内办理产权证,宣传视频围湖建设,有绿化环湖跑道等,设施高档完善,实际现场冷清,环境较差,宣传的交通也与实际不符,事后发现开发商有2000多起官司,大部分是因拖延交房及办理产权证,我要求将时间在合同中明确,遭到拒绝。5、涉嫌提供首付分期。6、涉嫌存在霸王条款及合同磋商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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