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为何以无房源为由不让申请公租房?
本人系本市无房居民,已经享受廉租房补贴9年了,且老少三代均市场租房住。去年底根据政策与儿子分别重新办理了租房补贴。因年纪逾老,希望能老有所居,想申请公租房,故在租房备案后询问能否申请(户籍属南开房管局),工作人员告知我只能申请一个居住空间,而现无一个居住空间房源不能申请,让关注市住保办微信有房源才能申请。后了解到现在申请手续繁杂,先申请然后还要公证(公证书下发也要15个工作日),最后发承租通知单才能参加登记。半年过去了,在住保办微信上只能看到待分配房源的套数,却看不到具体几个居住空间。5月份住保办微信公示公告关闭了,无奈5月10日再去南开住保办问询,工作人员还是说无一个居住空间房源不能申请,而且仍没说清在市住建委网站如何能查到房源是几个居住空间的?
5月15日住建委发布公租房登记公告,42个项目4000多套住房居住空间标示清楚,其中一个居住空间的房源有很多。这我就不明白了,为何要申请却告知无房源?即使暂时无房源,申请过程也要时间,待有房源登记等后续程序还要时间,为何不让先申请呢?不申请自然连登记的权利也没有,而今只能看着人家登记了。我认为这十分不公平,如果是市里规定,是否应改进?
此外,看摇号程序三类顺序租房补贴残疾人类,租房补贴类和非租房不补贴类,制定顺序是对的,但能否分类中加进无房和有房的区别?是不是无房人员更需要政府解决住房问题呢?
望能得到合理的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