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崔** 提问时间:2019-05-13

标题:关于本人常驻户口孩子户口在外地如何上学

尊敬的领导好:

我本人情况是,我本人为天津武清常驻户口, 但是孩子户口由于各种原因未迁入,我原来的房子已经卖了,换到天津武清城区经纬二期 期房, 我的户口也由常驻户口转为集体户口, 因此孩子户口我咨询公安局说无法迁入集体户口。

我本人在天津工作快9年了,社保,公积金正常缴纳, 这种情况能否让我的孩子户口转到我的名下。在武清上学呢,肯定给予一定的照顾和政策支持,非常感谢!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公安局 回复时间:2019-05-2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和您进行了电话沟通,集体户是不符合办理子女投靠政策的,办理子女投靠也需房产证等证件。因此建议您等房产证下来以后再给孩子办理投靠。感谢您的理解。

公安武清分局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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