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刘** 提问时间:2019-05-09

标题:津南海河教育园区仁恒滨河湾三期物业费与一、二期不一致的问题

您好,我是津南海河教育园区仁恒滨河湾三期的业主,仁恒滨河湾三期2018年交房,之前一、二期已经入住,当时不知情,但是后来与邻居交流发现,三期物业费是3.3元/平米/月,而一、二期是2.5元/平米/月,今年的物业费一、二期刚交完还是这个标准,而三期仍然是3.3元/平米/月。物业始终没有给出解释,仁恒滨河湾一二三期是在一个小区,同样的物业公司,同样的物业服务,不知为何物业费标准不一致。希望能统一标准,并退还2018年多交的物业费。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9-05-1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依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管理局是本辖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您的问题建议向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您也可以联系便民服务专线,联系电话:88908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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