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19.4.20天津医科大学(气象台路校区)22考场监考老师违规事宜
我之前反映过关于2019.4.20下午申论考试,在天津医科大学(气象台路校区)22考场参加考试时,监考老师违规收取草稿纸问题。贵局给与的回复我有几点疑问。一是监考老师并未向全场考生说明准备收取草稿纸,如果考生需要继续使用草稿纸,则暂时不收取;二是我考试时草稿纸是放在桌子上的,距离申论考试结束还有13分钟时,与监考老师并无任何交流,其直接将我的草稿纸拿走,根本不存在将自己的草稿纸交给了监考老师一说;三是考试既然已经规定了结束后才能收取草稿纸,在考试结束前收取草稿纸,还要规章制度何用?望贵局调取考点视频录像,给予答复。若贵局一再推诿责任,我将通过行政诉讼形式维护我的合法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