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张** 提问时间:2019-05-09

标题:静海县陈官屯镇潘村村委会伙同其亲属违法建楼并销售

陈官屯镇潘村小产权房项目(原名古运家园现名水木春城),本是从个人手里租赁的工业用地,然后在上面建设的小产权房卖给当地百姓,应属于违法建筑,现在要打着拆迁房,美丽乡村的旗号,想寻求合法化,他们在建设中坑害材料供应商张文起材料款38万余元,以中途更换建筑商,账务转移不清楚为由,据不支付材料款,致使张文起生气,寝食难安,得重病去世,还坑害很多建筑工人的工资没有结清,一部分人和原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交付了定金,先开发商却拒不承认,这样的坑人害人的项目怎么能合法化,天理还在吗?????坚决取缔非法建筑,还死去的人一公道。张文起也是一名党员,希望党和政府为他做主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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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9-05-13 是否超时:否

张**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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