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韦** 提问时间:2019-05-09

标题:关于对生态城星光汇商铺三点维权

生态城星光汇交房时发现开发商未预留燃气口,未提供380伏电路,中标的物业公司物业费高出周围商业区物业费一倍,但是物业公司并没有提供任何文件可以证明物业费贵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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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9-05-0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依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管理局是本辖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您的问题建议向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您也可以联系便民服务专线,联系电话:88908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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