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19-05-08

标题:返还收取不合理的钱、希望国家给予解决

尊敬的领导:

我是在2016年在宝坻区购买的锦绣香江的商品房,当时收了5.5万的电商费用,而且他们只给了收据没有发票,他们收这钱是不合理的,因为国家是不让收的,所以请领导为我们主持公道,退还这部分钱,我们作为老百姓打工者这几万是一年的收入啊!就让他们这么收取了,希望领导给予解决、重视。谢谢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9-05-27 是否超时:否

陈*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5月9日

陈*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已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5月27日

安装津云客户端在线留言

我有问题

问题处理情况查询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各政府部门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各区政府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关于北方网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网站律师 | 设为首页 | 关于小狼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2-23602087 | 举报邮箱:jubao@staff.enorth.cn | 举报平台

Copyright (C) 2000-2026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