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2017年2月25日在天津市宝坻区锦绣香江芙蓉湾小区购置商品房一套,开发商协同销售人员收取电商费5.5万元,加价费20万元(以健康管理费收取),并且没有开具正规发票,也没有在购房合同中体现,请问领导这种收费是否合法合规,请领导为民做主。
孔**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5月8日
孔**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5月8日
孔**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已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5月2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天津市宝坻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已向您做了回复。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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