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陈** 提问时间:2019-05-06

标题:宁河区保利房地产霸王条款侵占业主钱财

申请办理房屋贷款时,未采用宁河区保利地产驻办银行的业主被强迫签署临时协议,缴纳押金2万元,合同里没有这一项。不缴纳的话不给办理银行贷款的手续,待办完贷款后又不及时将押金退还给业主,给业主的本金及利息造成损失,还有许多人和我一样,利用手中的权利侵占我们业主的财产。

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9-05-07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建议联系天津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您也可以联系天津市便民服务专线,联系电话:88908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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