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苑* 提问时间:2019-04-30

标题:汉沽彩虹苑小区强制绑定车位

领导好:我是滨海新区汉沽东岸虹苑的业主,此小区开发商是天津汉拓置业有限公司,不过一直以天房彩虹苑对外宣传。我2017年5月购买商品房一套,开发商要求买房必须买两个车位,而且要补差价 通过车位来补差价。当时对我对政策不是很了解 而且开发商不买车位就不卖给房子。经后来了解住建部在2016年颁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开发商严重违反国家政策规定。望领导百忙中给老百姓做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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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馈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管委 回复时间:2019-04-30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建议联系天津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您也可以联系天津市便民服务专线,联系电话:8890889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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