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姚** 提问时间:2019-04-29

标题:关于劳动保障协管员的问题

天津市人社局杨光局长您好,我是一名劳动保障协管员(2018年10月退休),近日突然有消息说关于调整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的薪资待遇的问题得到了解决,真的非常高兴,可是我白高兴了一场,这次的好政策把我们68年排除在外,69年1月2月退休的姐妹们已经被召回上班了,我不明白为什么您签署的天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文件第31次常务会议上明明写的是从2018年1月1日执行,执行的时候就变成从2019年1月1日开始了,如果这样我们这些68年的姐妹就太冤了,我们的损失无法估算,我们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护,我们不服,希望您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谢谢您。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2019-05-09 是否超时: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已转给相关部门,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4月30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劳动保障协管员待遇调整自2019年1月1日实施,是综合平衡各方面情况,符合现阶段实际情况,具有严肃性,不可随意进行调整。感谢您对人力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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