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徐** 提问时间:2019-04-27

标题:农村池塘水污染异味环境治理

门前池塘水污染严重。有恶臭难闻气味。本人为了村里环境,自己出资购买了一些鱼类,于2018年四月放生池塘里。2018年九月水质转变清澈透明。没有了异味。但是总有些村名为了个人利益损坏生态平衡,捕捞池塘中的鱼类。有损全村环境改善。请有关部门拍人员监管。本人也可以代为管理。

反 馈

回复部门:市生态环境局 回复时间:2019-04-28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提出的为了个人利益损坏生态平衡,捕捞池塘中的鱼类。有损全村环境改善的问题,建议向辖区政府部门反映。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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