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郭* 提问时间:2019-04-26

标题:天津紫东安物业乱收费,致使新房收不了

本人于2018年11月收到开发商的收房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2018年11月1日前去收房,物业强制收取装修保证金垃圾清理费,不论业主是否装修,这两项钱必须交,而且装修保证金一年后才能退,否则不给收房,直到现在,本人的房子还没有交到手里,房产也办不了,直接影响孩子幼儿园的报名,请问领导,这种情况,我该拿物业怎么办

反 馈

回复部门:武清区住建委 回复时间:2019-05-1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按照《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一般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的内容和期限、允许施工的时间、废弃物的清运和处置以及相关费用等。”相关规定,已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协议约定进行收取相关费用。

武清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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