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题

发表人:孟** 提问时间:2019-04-24

标题:景瑞翰邻 销售无预售证的楼盘

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泰明路与雅润路交口处的景瑞翰邻售楼处

让客户于4月21日交定金2万元。用于购买其瑞邻花园14-3-502的房子

并核算好成交价。

于4月22号开具定金收据。

4月24日,客户要求售楼处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对方多次强调取得了销许,但以各种理由不提供,并承诺月底前给我们看

后经客户在住建委官网查询,还楼盘14#并无预售许可证书。

售楼处欺瞒客户,违规销售,严重影响我们的信任。

要求:退还定金2万元,赔偿精神损失,并立即整改以免他人继续上当

反 馈

回复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回复时间:2019-05-27 是否超时:否

孟**同志:

?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相关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4月25日

孟**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就您咨询的相关问题,海河教育园区经济与城市建设管理局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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