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本人在南开区购买一套二手房,交易时在房管局交了土地出让金,拿到房本发现土地使用年限不是70年而是和上一家业主一样的产权到期日期。原房主房本 土地性质写的出让,使用年限70年。在此,我想了解一下,我是否应该交土地出让金?交了土地出让金,使用年限是否应该是70年重新计算。
领导,您好
本人在南开区购买一套二手房,交易时在房管局交了土地出让金,拿到房本发现土地使用年限不是70年而是和上一家业主一样的产权到期日期。原房主房本 土地性质写的出让,使用年限70年。在此,我想了解一下,我是否应该交土地出让金?交了土地出让金,使用年限是否应该是70年重新计算。
崔**: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4月23日
崔**:
您好,留言收悉,就咨询相关问题我委有关部门已电话向您做了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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